各有关单位、相关人员:
为更好地服务我省安全保卫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行业从业人员技能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平,拟举办保卫管理员(三级/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培训班(全年滚动开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工种和级别
工种:保卫管理员
级别:三级/高级工
二、培训内容
1.法律法规:学习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保卫的法律法规,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内容和应用。
2.安全管理:掌握安全管理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包括安全风险评估、应急预案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等。
3.技能训练:进行实际操作技能训练,包括消防器材使用、安防设备操作、突发事件处理等。
4.管理能力:培养管理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包括领导力、沟通协调、团队建设等。
三、培训师资
全部课程由拥有国家和省内在安全保卫专业领域具有丰富实践和教学经验的权威专家师资团队及专业管理团队担任授课老师。
四、培训对象
1.机关企事业单位保卫干部、安保人员、安全主管;
2.安全保卫设备使用等工作的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
五、报名方式
报名资料如下:
(1)广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请表
(2)工作年限证明
(3)学历证明(毕业证/学历证扫描件)
(4)身份证正反面
(5)大一寸白底彩色电子照片(大小为40KB以内,宽390像素×高567像素)
(6)相关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学员提交报名审核后,工作人员将于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实操线下培训时间地点根据考期另行通知。
六、培训地点
1.培训地点:广东警官学院(嘉禾校区)。
2.学校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文盛庄路118号
七、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1.具体考证时间可向我司工作人员咨询;
2.通过培训并经认定考试合格的学员,按照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的编码规则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规范样式要求,由广东警官学院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信息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查询系统查询,查询网址:http://jndj.osta.org.cn/。
八、相关政策
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3〕13号)文件要求的人员,可享受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补贴和相关待遇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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