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职业指导产生于20世纪初期的一些学校中。迄今为止,职业指导员的培训已有90年的发展历史。在美国,“职业指导”的概念在20世纪80年代被一更具有广泛含义的概念“生涯咨询”所代替。休波的“发展理论”演变成了更具生命力的生涯发展定位理论。“生涯”这一新概念被从业者及理论家广泛接受和使用。“国家职业指导协会(1913?1983)”被改名为“国家生涯发展协会”(1984至今)的同时,“生涯”这一新词汇在美国被正式在制度中规定下来。
一、美国职业指导工作发展的历史背景
在美国,生涯咨询的产生及发展出现于19世纪后半期的主要社会变革阶段。美国生涯发展的第一阶段(1890?1919),产生职业咨询定位服务,服务于不断城市化和工业化的社会。在第二阶段(1920?1939),中小学里的教育指导成为焦点。在第三阶段(1940?1959),焦点转向学院、大学及对咨询人员的培训。第四阶段(1960?1979)是职业咨询的兴盛时期,工作对于人们的生活来说已具有许多新的含义,人们对于工作的观点看法也已成为最重要的内容,系统性的职业发展开始于这个时期。第五阶段(1980?1989)是工业时代向信息时代过渡的开始阶段。这一时期,职业指导实践独立进行,高级生涯咨询也有所发展。第六阶段(1990至今),人们开始重视技术和不断变化的人口学。这一阶段,人们对技术的应用不断复杂化,职业指导也走向国际化。多元文化职业指导开始产生,从学校到择业的过渡成为焦点。
美国的职业指导是一个进步的社会变革运动的一部分,目的在于消除20世纪之交的贫困及较差的生活状况,这是由工业化快速发展和人们大量涌向市中心引起的。促使职业指导产生的社会剧变有如下特点:农业部门就业机会减少;重工业不断增加对工人的需要量;家庭农场上不再有永久性职业,农场原有职业让位给新出现的技术产品类职业;美国的城市化发展适应这一内部形势变化的服务业的需要;所有这些都为新工业经济创造了条件。从第一次世界大战中返回的退伍军人及那些被退伍军人取代工作的人们也使得职业指导的必要性有所加强。支持职业指导的法规在20世纪受到社会越来越广泛的支持。按这些法规建立了中等职业教育培训。这些法令都认为职业教育是公共学校中一个重要部分。
二、美国职业指导培训的最初课程
1908年美国职业指导之父帕森斯在波士顿建立了第一个职业局,他不仅服务于巳获得工作的年轻人,而且服务于在激烈的社会变革中失业的年轻人。这个职业局是波士顿公民服务机构的一部分,该机构的最初及最重要的目的是为年轻人谋求新工作。帕森斯去世后,职业局领导人、“国家生涯发展协会”第三任主席布鲁姆菲尔德使用帕森斯的模式,为他的书列出纲要:“择业”;1911年在哈佛大学,他设计并教授了职业指导的第一门课程。
职业指导培训的最初内容主要建立在简单逻辑和常识的基础之上,而且主要依赖于观察及资料收集技能。帕森斯(1909)指出:“选择一种职业的时候,有3个明显的因素:①准确地了解自己;②懂得在不同的领域获得成功所需要的条件和环境;③对于这两部分事实相互关系的准确认知。”这种来自直觉和经验的职业指导为帕森斯的模式奠定了基础。
职业指导建立的一个重要因素是职业指导对心理测试的越来越多的应用。心理测试使职业指导在美国社会获得很好的声誉。如果没有一个科学的心理测试过程使职业指导的第一步合理化(也就是自我评价),职业指导就不会这样被人们广泛接受。许多职业指导的早期创立者们在本质上并不反对测试,但是反对不合理的测试。
三、确立职业指导的社会、法律地位
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结束、史密斯?休斯法令的通过和20世纪30年代的经济大萧条,使社会和有关法令的变化把美国社会的焦点放在了教育指导上,并且使得学校中的职业指导的作用有所加强。在对年轻人和成年人职业指导过程中,教育、社会工作和心理测试这三者的结合现在更完善了。然而,在学校中推动职业的发展是一项长期而又缓慢的工作。例如,直到20世纪30年代,美国人口超过1万的城市中,有至少一半的学校还没有职业教育。
目前,职业发展在美国又占据了重要地位,这是美国由工业社会向高科技社会转变的结果。20世纪80年代科技在美国商业和工业中的普遍应用,导致了两项非常重要的联邦法令的通过。这两项法令至今还影响着职业指导。《公交商务和竞争法》(1988)主要涉及以下条款:帮助人们找到高技术职业的工作;帮助人们在这样的职业中有所提高;满足其他工商业中的技术需要和预先的技能培训;促成学校实习项目,及学校和商业的合作关系。《卡尔?D?波金斯职业教育法》(1984)代替了1963年的职业教育法,加强了联邦政府在职业教育上的权利。这项法令以为如贫困个人,残疾人,失业人员或受到失业威胁的工人等需要培训的那些困难群体加强培训闻名。今天他仍然是学校中职业指导的权力工具。后来,从乔治?布什(1988?1991)总统开始到比尔?克林顿(1992?2000)总统这段时间为止,对于美国人民的终生职业发展方面的兴趣开始复苏。像《实习机会法》、《一步职业中心法》这样的法令都是在这种全国运动中产生的法令,在最后这十年期间,与另外三项职业发展的法令再次被授权有效:1998卡尔?D?波金斯职业及应用技术教育修订法案,高等教育法,中小学教育法。这些法令对组织职业咨询的专业人员及其在联邦机构的培养十分重要。他们通过以下机构的合作来实施:国家职业开发协会,美国职业协会,职业和技术教育协会,国家及美国学校咨询协会等。
这些法令正在使美国学校的教育过程革命化,这是通过把国家的教育资源再次放在确实困难而又投入精力不足的过渡这一焦点上,所有的学生从毕业到择业都要有这个过渡过程。为了使职业指导政策把美国的真正需要放在焦点上,国家生涯发展协会委托一个专业调查协会即盖洛普组织分别在1989年,1992年,1994年和2000年作了四次全国调查研究。这些报告是对美国就业者关于职业发展的态度和看法的首批调查。后来,这些报告被出版成书,受到全国各界的注目,甚至在美国议会中,许多联邦立法议员在作关于这种问题的辩论演说时都引用这些调查结果。
现在,各种不同的联邦法令、州法令和地方法令促使每所学校里都设立了职业指导机构,并且至少有1人作为指导人员对学生做职业指导培训。
四、设立职业指导标准
国家生涯发展协会第一为职业指导设立标准:①能够开展职业指导工作的标准;②职业指导资料的标准;③对职业指导指导员的培训际准;④职业指导机构的标准。1921年国家职业指导协会出版了《职业指导的原则和实践》的第一版本,这本书包括该协会的对有关原则、标准的陈述,而且从那时起,定期地进行修改,1994年出版了最新版本。
随着私人生涯指导员的出现以及职业内部出现的极大压力,国家职业指导协会制定了生涯指导员资格证书。获得国家注册生涯指导员资格证书,除了通过国家生涯指导员考试外,还需具备丰富的学术知识和经验。该资格证书的初期形式,遵循国家职业指导协会于1982年颁布的职业指导能力要求,并于1994年作过修改。这是对执行职业指导任务的指导人员能力的具体要求(国家职业指导协会,1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