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晋堂:2012,义务教育均衡会不会打水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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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晋堂:2012,义务教育均衡会不会打水漂
时间:2013-12-26  来源:中大职业培训学院

  眼看着义务教育均衡没有什么动静,老百姓有点着急,尤其是面临入小学、或者小升初的家长们,心里直犯嘀咕:孩子要上个“好学校”——现如今叫享受“优质教育资源”吧,眼末前儿还真没别的咒儿念:还得择校、还得缴择校费、或者叫“缴捐资助学款”、而且还得找人托关系写条子——提溜着猪头还得找得着庙门不是?

  上个月“上边”说了,今年小学入学、小升初还跟去年和头几年一样——人家管这叫“保持稳定”,咱有啥辙?省市两会开完了、全国两会闭幕了,这么细枝末节的事儿压根儿没提着,咱该干嘛还得干嘛不是?

  这是头两天几位家长跟我磨叨的一席话。其实这几位家长压根儿就没敢相信他们的孩子特别幸运——赶上“免试就近”而且“两免一补”能进一所“好学校”、赶上天上掉馅饼正好砸他孩子脑袋上的好事儿。他们的孩子跑“占坑班”、进“奥校”赛“奥数”、掌握几门“特长”的步子一刻也没停过!

  按照教育部的部署,2012年实现义务教育的初步均衡,2020年实现义务教育的基本均衡。这个部署是2009年11月发布的。  

  从部署至今日,已经过去近15个月。

  2012年算到哪一天呢?姑且算到12月底吧,从现在算起还有一年又9个月——也就是21个月。

  以最关键的一步而言,那些家长说根本没见过哪个区的教师流动了——顶多是几个“名教师”到另一个学校干个三几个月,“支教”完成就打道回府了;这根本解决不了学校均衡的事儿,仍旧是强者恒强、弱者恒弱。那几位“优质资源”的老师晃了那么一圈儿就颠儿了——冲这个,你就敢把孩子送那个学校去?太天真了点儿吧?

  国家有两个相关法规(义务教育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教育部再次承诺“三五年内解决择校乱收费”;北京市三次“冲击波”拟欲教师校长流动(2007年写入北京市政府工作报告,2007年8月教育部与北京市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大会的讲话动员,2010年1月北京市教委负责人发布实施教师流动的具体措施),不用说还有北京市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等等,都说得明明白白。人们在等着期望着“楼梯响、人下来”。

  刚刚闭幕的全国两会上,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在答中外记者问时都提到“要解决教育、医疗等资源分配的不公”,强调义务教育均衡、强调教育公平。

  两会刚刚结束,北京市教委发布了与教育部签署的“推进县(市、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列出了政府部门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的责任,同时列出具体时间表:2015年,北京市16个区县全部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市教委表示,义务教育实现基本均衡后,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都要成为标准化学校,消除薄弱校,使教师之间的流动在学校之间、城乡之间成为一种普遍现象。  

  北京市将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情况列入各区县人民政府和主要负责人的考核指标,要求各区县在城市规划和发展中将义务学校建设列为重要基础性设施,优先规划,确保质量。

  2015年,比教育部“基本均衡”的部署提前5年。今年进小学的孩子没赶上,但是当这些孩子上到小学5年级时小升初就不要费那么多劲了。今年小升初的孩子那时上到高中二年级,择校乱收费就终止了;今年小升初的孩子自己没赶上、也许会有点儿生不逢时的遗憾——可是还可以为师弟师妹们高兴啊!

  2012年义务教育初步均衡、被北京市囊括进2015年的基本均衡里了。当然,2012年能有点初步均衡的阶段成果,让今年小升初的孩子们也享受点什么,那就更好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