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完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促进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知识结构科学合理,充分发挥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在会计市场准入中的作用,进一步推广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日前财政部发文(财办会[2009]10号)对2008年修订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进行了再次修订,新大纲自2010年1月1日施行。
·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第二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
·第四章 财政法规制度
·第五章 会计职业道德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
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一、会计法律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我国目前有两部会计法律,分别是《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
二、会计行政法规
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拟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如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
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会计部门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
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
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财政部门履行的会计行政管理职能主要有:
(一)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二)会计市场管理
(三)会计专业人才评价
(四)会计监督检查
二、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
(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中国会计学会
三、单位会计工作管理
(一)单位负责人要组织、管理好本单位的会计工作
(二)会计人员的选拔任用由所在单位具体负责
第三节会计核算
一、总体要求
(一)会计核算依据
(二)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
二、会计凭证
三、会计账簿
四、财务会计报告
五、会计档案
六、其他
我国会计法律制度还对会计年度、记账本位币、会计处理方法等做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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