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的思维中,营销发生着不可思议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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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的思维中,营销发生着不可思议的改变
时间:2014-10-24  来源:

互联网思维下,产品是品牌营销的起点与终点。

互联网思维有两个基本特质——“产品是第一驱动力”和“体验营销”。

首先在互联网思维里,产品主导了一切,产品为王达到了极致,营销发生着不可思议的改变。企业可以凭借一款产品横空出世,在它诞生之初就是风华正茂;同时产品的生命周期进入“快进”程式,产品的辉煌期将大为缩短,企业需要不断地推陈出新,快速进行产品更迭。

在互联网时代,品牌与产品的关系更加水乳交融,产品从原来承载更多物质属性(产品特性与功能),变化成兼具物质与精神属性。当消费者感知到产品中的物质与精神属性的时候,会自然形成对于产品品牌的认知与联想,这就是产品自然塑造出品牌的过程。这与传统意义上,往品牌中注入精神属性,以媒体宣传等方式让消费者认知品牌并配合产品的支撑已完全不同。

在互联网时代,产品与品牌几乎同步,产品本身就是一种品牌营销方式。不少产品的成功,看似是通过互联网时代的“口碑营销”、“病毒式营销”得以风行,其实归根结底,真正动因还是在于产品本身,而“口碑营销”与“病毒式传播”更像是营销的结果。

同时在互联网时代,用户对于产品的表达,源自一种内在的驱动力——体验,一种强烈的、非说不可的体验,极致的状态就是“让用户尖叫”,它意味着产品和品牌的二度传播、推荐。这与传统营销中,通过营造某种品牌幻觉,让消费者凭着这种对于幻觉性的体验,来购买产品显然不在一个层面。

互联网思维下的产品与品牌营销的快速突变,使得品牌的基本路径也发生了逆向转移。如小米,先是获得铁杆粉丝100个天使用户的忠诚度,通过“体验与尖叫”带来自内而外扩散的美誉度,再形成一定人群中相当规模的知名度。与传统营销的品牌塑造中,先推广宣传打出品牌知名度,再以产品与服务累积品牌美誉度,最后才培养成品牌忠诚度的路径,显然大相径庭。所以互联网思维下,产品是品牌营销的起点与终点。

 

小知识:

营销师是从事市场分析与开发研究,为企业生产经营决策提供咨询,并进行产品宣传促销的人员。

营销师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

营销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

高级营销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助理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高级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