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熊丙奇:职业教育应是一种教育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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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熊丙奇:职业教育应是一种教育类型
时间:2014-08-03  来源:

中国青年网北京81日电 (记者 暴英霞) 今年6月份,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决定加快发展职业教育,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而目前,各地高职高专的录取工作正逐步展开。鉴于此,中国青年网记者就职业教育的现状、问题等专访了著名教育学者、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

  在熊丙奇看来,我国职业教育有规模但质量有待提高,教育等级的划分、人才评价体系的不合理等因素,使得职业教育现实地位较低,而国家提高职业教育学历层次的做法无法从根本上改变人们重学历、轻技能的思想。因此,要进行改革,以使职业教育成为教育制度中一个平等的类型,同时要有效处理政府和学校的关系,发挥学校办学自主权,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职业教育有规模但质量有待提升

  626日,教育部副部长鲁昕在国新办举行的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上介绍,2013年全国共有职业院校1.36万所,年招生1016.7万人,在校生2933.8万人,其中中等职业学校1.2万所,年招生698.3万人,在校生1960.2万人,分别占高中阶段教育的45.9%44.5%。高等职业院校1321所,年招生318万,在校生973.6万,分别占高等教育的45.5%39.5%

  熊丙奇认为,就规模上而言,我国职业教育的规模相当大。中职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的规模基本是11,每年招生规模达800多万;高职教育的招生规模也很大,今年高职招生规模达到330万,与普通一本、二本、三本的招生计划基本持平。但问题是,规模大不等于质量高。有多少职业学校在真正培养技能型人才?又有多少职业学校的老师、学生对职业教育高度认可?这是需要解决的大问题。

  此外,我国高等职业教育还面临很多问题,大学毕业生一岗难求,就业越来越难,而一些用人单位的职业技术型岗位却招不到合适人才。熊丙奇认为,国家出台相关决定和规划,提出要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就是要使高等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有合理的结构,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能够满足社会结构上、数量上和质量上的需求。但是这些政策能否切实落地,非常关键。落实不到位很可能导致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成为空口号,有概念,没实质。

职业教育应是一种教育类型而非教育层次

  在我国,职业教育的现实地位较低。在人们意识里,初中-高中-大学,这才是标准的成才路径。职业学校似乎成了没能进入高中或大学的无奈选择,成了学习成绩不理想、非优秀学生的聚集地

  对此,熊丙奇认为,职业教育在我国是被作为一个教育层次来看待的,它低于普通教育。而在国外,职业教育是一个类型,它与普通教育是平等、平级发展且互相流通的。如果不提升职业教育的地位,即使投入很大力量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也可能会导致学生不愿意选择职业教育,无法实现整个高等学校办学的转型。

  事实上,目前我国在提高职业教育的地位等方面正在做出积极努力。鲁昕曾指出,要打通中职、专科、本科到研究生的上升通道,加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沟通,为学生多样化选择、多路径成才搭建立交桥

  但在熊丙奇看来,这一做法欠妥,因为只提高职业教育的学历层次,无法提高职业教育的地位。过去多年的实践证明,很多学校为了提高学历层次而专升本,但实际上,学校在专升本之后只有学历教育,没有实质性的高质量本科教育。

解决这一问题,需要进行一系列制度改革,打破让高职低人一等的制度。熊丙奇说,985211工程的存在本身就制造了许多学校之间的不平等;高考录取时把学校分为一本、二本、三本、高职高专,把高职高专放在最后一个批次进行录取,也制造了教育的不平等和等级差别;政府在对学校进行支持、资助时,也是进行分门别类,区别对待;在就业过程中,很多用人单位将学历作为人才评价的最重要指标之一,把人才分为三六九等,这些问题都必须解决。只有打破各类等级划分,打破现有的权力结构和利益结构,才能真正实现职业教育地位的提升。

政府做政府该做的事 学校自主办学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指出,要采取试点推动、示范引领等方式,引导一批普通高等学校向应用技术类型高等学校转型,重点举办本科职业教育。但据了解,一些在本科院校任职的老师并不愿学校转型为职业教育院校。

  对此,熊丙奇认为,地方本科院校转型,实际上是回归到本身定位上。这些学校本该进行职业教育,只是以前的定位出现了偏差。

  地方本科院校转型,关键在于有效处理好政府和学校的关系。他认为,提高高等职业教育质量,要在师资建设、课程设置、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进行全新的探索,不是一声令下、一夜之间就能完成的,因此,政府做政府该做的事,学校要发挥自主权。这不仅是解决职业教育问题,也是解决所有教育问题的核心。

  此外,在人才培养方面,也应将自主权交给学校。熊丙奇认为,职业教育是以就业为导向的教育,这就需要政府搜集相关信息,如社会需求信息、对劳动者素质要求的信息等,并提供给学校。学校可根据社会需求,结合自身办学定位、办学条件,开设适合本校的专业,培养适合本校特点的技能人才。因此,把自主权交给学校,学校才能办出自己的个性

  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涉及政府的现代治理,学校的现代管理。在熊丙奇看来,政府的现代管理,履行政府职责要落实到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上;学校的现代管理,要建立以教育为本位的制度,而非行政治校。现代职业教育一定是制度的现代化,而不是概念上的现代化。

警惕社会力量把职校办成民工中介

  《决定》提出,要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积极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举办民办职业教育;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探索公办和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院校相互委托管理和购买服务的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教学过程,共同开发课程和教材等教育资源等。

  引进社会力量办学是发展职业教育的出路之一,但需要警惕的是,在将社会力量引进来后,职校是否会按照教育的规律来办学?熊丙奇认为,如果引进来的一些社会力量只是想赚钱,结果可能适得其反。我们最关注的是学校本身是否按照现代治理结构来办学,学校怎么办,学校的学制、专业和人才培养模式怎么确定,应由教授委员会来决定,而不应该由出资方说了算。

  此外,哪些企业能够跟学校合作,也应有资质的限定。实施双元制职业教育的德国(记者注:双元制指同时在企业和职业学校中进行教学,学员一般每周在企业接受2-3天的实践教育,在职业学校接受3-4天的理论教育),在选择和职业学校合作的企业时,对企业本身有严格的资质限定,包括企业能否对学生进行培养,能不能承担相应的教育教学任务等。因此,我国在引进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时,可借鉴德国经验,对企业本身进行资质监督。

  建立职业教育集团是仅仅扩大学校规模,还是要办出特色,这非常重要,熊丙奇认为,如果学校将学生送到企业只是兼职打工,让学生干一些农民工干的活儿,那实际上就是把学校办成了民工中介。这样的学校无法培养出高素质的技术人才,而且可能会导致更多的人不信任甚至否定职业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