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与梁振国解除劳动合同的声明
时间:2017-09-06 来源:
关于我院与梁振国解除劳动合同的声明
各位学员/合作伙伴:
我院原院长助理、教务部门负责人梁振国已自2017年4月17日起脱离岗位,我院已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自2017年4月17日起,梁振国已经不能以我院员工名义从事任何活动。当日后,其以我院名义从事的任何活动,均属侵权行为,我院保留法律追究的权利。
2017年4月17日前,我院可能存在个别员未按规范操作的问题,比如学员缴费未上交学院、虚假承诺等问题,有些行为已经涉嫌职务侵占和诈骗等,我院保留法律追究的权利。这些行为都有可能影响学员的合法权益,比如无法正常上课、无法报考、无法领证等。如果您有怀疑或担心,请尽快与我院联系:
广州总院:020-29045254,吕老师
为了确保学员的服务,我院也会主动联系部分学员,核实缴费情况,届时也请大家支持配合。
对于我院管理失误给大家带来的困扰和不便,我们表示十分抱歉!
广东中大职业培训学院
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