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与梁振国解除劳动合同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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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院与梁振国解除劳动合同的声明
时间:2017-09-06  来源:

 

关于我院与梁振国解除劳动合同的声明

 

各位学员/合作伙伴:

我院原院长助理、教务部门负责人梁振国已自2017417日起脱离岗位,我院已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2017417日起,梁振国已经不能以我院员工名义从事任何活动。当日后,其以我院名义从事的任何活动,均属侵权行为,我院保留法律追究的权利。

2017417日前,我院可能存在个别员未按规范操作的问题,比如学员缴费未上交学院、虚假承诺等问题,有些行为已经涉嫌职务侵占和诈骗等,我院保留法律追究的权利。这些行为都有可能影响学员的合法权益,比如无法正常上课、无法报考、无法领证等。如果您有怀疑或担心,请尽快与我院联系:

广州总院:020-29045254,吕老师

为了确保学员的服务,我院也会主动联系部分学员,核实缴费情况,届时也请大家支持配合。

对于我院管理失误给大家带来的困扰和不便,我们表示十分抱歉!

 

 

广东中大职业培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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