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下半年报考调整通知
当前页面 > 首页 > 公告通知
2017年下半年报考调整通知
时间:2017-08-10  来源:

2017年下半年报考调整通知

 

根据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201789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职业技能鉴定申报工作要求的通知》,对报考工作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一、对部分职业申报条件进行调整

统一鉴定部分职业基本文化程度即所具备的最低学历调整如下:保育员的基本文化程度要求为初中毕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秘书、健康管理师、电子商务师的基本文化程度要求为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客户服务管理师、婚姻家庭咨询师、企业培训师、心理咨询师、理财规划师和职业指导人员的基本文化程度要求为大专毕业(或同等学历)

二、工作证明模板

工作证明模板样式作了调整(见附件1),请所有专业学员严格按新的工作证明模板进行认真填报。其中经办人需写全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所属业务部门公章无效。

三、培训经历证明

申报条件如规定需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的,则需要提供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所核发《培训结业证书》。

四、其他

1.请各位学员认真阅读报考文件,认真对照报考条件要求,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专业进行报考,并按报考指南中的时间节点提前准备相关资料。 

2.如有疑问,请在学员QQ群中咨询学员服务01/02/03其中之一,也可以电话咨询18819381666/777

 

 

附件为工作证明模板,点击可下载  

 

 

工作年限证明.doc
文件类型: .doc 50a950f198084302f7a16454fc8f0753.doc (33.5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