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每年将提供一次创业培训
时间:2012-01-13 来源:
为切实做好城乡困难群众和困难党员的就业帮扶工作,12日,我省下发《关于对困难群众和困难党员实施就业帮扶的意见》。根据《意见》,今年我省有培训愿望的“双困”人员,都可享受一次创业培训或职业技能培训。
纳入本次帮扶范围的“双困”人员,主要是指本地城镇低保家庭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就业愿望,没有实现就业的困难群众和困难党员;本地农村低保家庭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转移就业愿望,没有实现转移就业的困难群众和困难党员。
《意见》明确,有创业需要和创业能力的“双困”人员,可以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支持。对城乡“双困”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按照有关规定减免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对安置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双困”人员的各类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后,可享受相关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符合条件的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双困”人员,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在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方面,对招用符合条件人员的用人单位,可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同时,我省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也将开设专门服务窗口,免费提供政策信息咨询和职业介绍服务,以及“一对一”的就业指导。所有有培训愿望的“双困”人员,每年都可享受一次创业培训或职业技能培训。